摘要:富士通的反抗
富士通的反抗
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德州仪器公司(TI)经营落后,负债累累,濒临破产的边缘,但通过将企业的主要精力集中于经营专利许可证才免于破产。随后,这个企业就在美国提起了大量的侵权诉讼,目标就是日本方兴未艾的内存生产企业。据统计,该公司1992年一年就收到了3.91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紧接着,它又在日本申请了有关内存技术的专利,向日本相关企业伸手索取专利使用费。积威之下,绝大部分日本半导体公司如NEC,东芝,日立都不得不以交互授权的方式和TI签订了授权合约,唯有富士通公司拒绝交纳专利费用。
1991年7月,TI以富士通侵犯“kilby” 专利为由,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富士通立即提起反诉。富士通认为,该专利属于过失的技术,已经不能适应更高级别的内存技术发展。而TI却一口咬定富士通者在使用该技术。经过一番激战,1993年东京地方法院判决富士通公司没有侵犯TI的专利技术,驳回TI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