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邓国顺等与北京华旗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
邓国顺等与北京华旗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
一审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华旗公司、富光辉公司和星之导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连带赔偿侵权损失50万元。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华旗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涉案专利无效请求申请。由于这起纠纷对整个移动存储行业影响巨大,涉及国内IT产业的发展,侵权与否关系到诸多企业利益,社会影响非常巨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实现了双方的共赢。
【点评】
知识产权保护本意是鼓励创新,对于都有创新的双方来说,共赢也许才更符合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初衷。